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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管理与评价制度

来源:新余市人民医院     作者:新余市人民医院    编辑:医务部范树强     时间:2016-02-19 16:50:55     浏览:17622

 

为加强我院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的管理,缩短医院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管理对象是全院各科室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

二、患者因某种原因长时间(30天及以上)住院的,各科室应进行严格的管理与评价,每月对科内所有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进行汇总统计,开展原因分析和讨论,做好整改与评价。科主任应将住院时间超30天患者作为大查房的重点,经管医师应在写完阶段小结后,书写科主任大查房记录,记录内容主要为住院时间超30天患者原因分析和下一步诊疗措施等,同时经管医师从住院医生站系统报表中上报“超过30天的住院病人”。

三、上报内容主要是:科室、住院号、患者姓名、入院时间、诊断、报告人、住院超30天原因分析、原因分类及下一步诊疗措施等。

四、科室医务人员应及时做好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工作,避免出现因沟通不到位而出现医疗争议。

五、医务部对各科室上报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对特殊患者进行全院扩大会诊,必要时请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理,采取必要措施。

六、医务部每月对各科住院时间超过30天患者的上报表内容进行统计,每季度进行分析反馈,并在内网公布或院周会通报。

七、医务部对各科室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发现科室对住院时间超30天未开展分析评价管理、病历中无科主任大查房记录、住院医生站系统中存在漏报及记录不详细规范等情况,给予该科室当月绩效考核相应扣分,与奖金挂钩。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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