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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复苏管理工作制度

来源:新余市人民医院     作者:新余市人民医院    编辑:新余市人民医院     时间:2021-12-13 16:49:22     浏览:698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院内新生儿复苏队伍的组织和培训,推动医院持续有效开展新生儿负工作,决定成立新生儿复苏院内领导小组。

一、人员构成

院内复苏领导小组由我院行政管理人员、产科、新生儿科、儿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及麻醉科相关负责人组成,除行政人员外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目前在产科、产房或新生儿病房等从事新生儿急救岗位工作。

(二)接收过新生儿室息复苏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能承担培训任务。

二、工作职责

(一)承担本机构新生儿室息复苏培训和复训工作;

(二)按照卫生部《新生儿窒息复苏指南》要求,组织开展新生儿窒息复苏工作;

(三)对本机构新生儿室息复苏人员的操作技术、设备和药品的使用等进行考核评估;

(四)对发生在本机构的新生儿室息案例进行评审;

(五)负责本机构新生儿复苏相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

三、工作内容

(一)制度建立

建立加强并促进新生儿复苏工作制度的落实.

(二)培训

承担培训与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新生儿复苏培训,培训以模拟操作为主,强调复苏现场实际操作能力的提高,对整个人员进修人员的及时进行培训及考核.

(三)复训

对本机构内参与新生儿复苏工作的医护人员进行复训,复训与考核相结合,采取“以考代训”的方式,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项考核,考核使用操作考核表对参与新生儿复苏的所有新生儿或儿科医生,妇产科医生助产士及麻醉人员进行模拟操作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进行现场复训,重新进行考核。

(四)设备药品检查

对产房手术室新生儿复苏设备和药品,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五)复苏现场抢救工作

负责促进和落实产儿科合作制度的建立和运作,调动和组织人员参与新生儿窒息抢救工作、监督、指导参与新生儿窒息复苏抢救工作。

(六)窒息病例评审

负责组织产儿科相关人员对本机构发生的重度新生儿窒息和窒息死亡病例进行评审,填写新生儿重度窒息死亡病例评审表,重度窒息和窒息死亡病例发生15日内完成并评审工作,评审结论不作为医疗事故鉴定的依据。

(七)信息收集

每次培训复训工作结束后,填写培训登记表,人员考核结束后填写考核登记表窒息抢救结束后填写抢救登记表,定期整理汇总各种工作表和登记表,以便及时掌握本机构的新生儿复苏工作情况。

四、组织保障

医院负责为心脏复苏院内领导小组提供人员设备等各方面的知识,院内奖惩制度将新生儿复苏工作纳入相关科室的工作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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