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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急诊衔接制度

来源:新余市人民医院     作者:新余市人民医院    编辑:新余市人民医院     时间:2020-06-13 16:50:34     浏览:813

 

 

一、急危重症患者经院前急救或自行送达医院后,院前医生(患者家属)将患者病情病史等与医院接收人员交接。

(一)120院前急救患者入院,急诊预检分诊处接到急救信息、得知急救车到达,准备推床并接诊,做好登记,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院内抢救准备。

(二)自行入院患者到急诊预检分诊处,经分诊后的分流到各区就诊,如遇重患者立即准备推床,做好登记并通知值班医师,进行相应的院内抢救。

二、院前院内急救链

(一)急诊科随时有医务人员应诊(7×24小时),随时到急诊科大门前迎接急危重患者入急诊抢救室抢救。当值班医、护人员接到急、危重患者就诊通知时,应立即做好抢救准备,检查好所需抢救设备和备用抢救药品。

(二)为了保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对“急救绿色通道”急、危重患者一律实行“三先三后”原则(先救治后检查;先入抢救室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再补办相关的手续。

(三)遇重大抢救必须报告科主任,由急诊科主任直接请相关专业的抢救组成员会诊抢救,正常上班时间同时报告医务科,非正常上班时间报告医院总值班,必要时由医务科或医院总值班组织进行抢救会诊。急诊科主任和护士长随叫随到,组织协调抢救工作。院内会诊10分种内必须到达。

(四)值班医师必须尊重家属的知情权,根据病情告知病重或病危,并签字;如没有家属和委托人的急、危重患者,按“急救绿色通道”原则处理。

(五)为保证抢救及时,遵循生命权高于知情同意权原则,对绿色通道抢救患者的各类有创操作,值班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执行,并及时将当时情况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六)抢救病历应由相关医护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整并妥善保管。

(七)值班医护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对急危重患者力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患者的诊疗。

三、急诊与病房转接制度

(一)急诊的急危重病人待病情基本稳定后,一旦诊断明确,应及时收入相关科室住院治疗,住院途中注意事项或可能发生的意外应由主管医生向病人交待清楚,必要时由患者家属签字同意转送病房。急诊危重病人入病房前,由急诊科医护人员护送检査后送人病房,与病房值班护士交接签字。一般病人的检査与入院,急诊科护士应给与热情指导,必要时予以护送。

(二)为保障危重病人绿色通道畅通,急诊科护士先电话通知相关检査科室做好优先检查的准备,必要时立即电话通知相应的住院科室,并告知入院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简要病情与护理措施,以便提前做好接待危重病人的抢救准备。

(三)病房接到电话后,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并做好接待准备,根据病人情况准备好床单位及抢救用物(心电监护仪、输氧用物、吸痰用物等)并检查设备的性能情况,主动迎接新病人。

(四)急诊科医护人员为患者戴好识别腕带护送危重病人到相关科室,主动协助科室护士安排病人,交接病人门(急)诊病历及相关资料,交接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简要病史及病情,包括神志、瞳孔、T、P、R、Bp抢救经过、所做检查及结果、目前用药情况、穿刺部位、各种管道到院时间。

(五)病房医护人员认真听取、接、查急诊科医护人员所交内容,并在病人转运交接本和转运交接单上双方签字,急诊科医护人员将用物整理带回急诊科。

四、急诊科与手术室交接登记制度

(一)需要做急诊手术的抢救患者,由专科医生联系好手术室,手术室护士准备好手术间及器械等。

(二)急诊护士为患者戴好识别腕带,腕带上详细标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血型、整理好患者病历资料及药物。

(三)急诊科医护人员护送患者到手术室。

(四)急诊护士与手术室护士交接患者,包括患者姓名、性別、神志、生命体征、诊断、手术名称、术前准备内容患者的腕带、病历资料等。

(五)急诊护士与手术室护士填写转运患者交接记录本及手术患者评估交接记录单,并双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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