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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美国特殊部位医院感染诊断定义分享(五)—— 消化系统感染

来源:新余市人民医院     作者:新余市人民医院    编辑:新余市人民医院     时间:2016-03-01 15:17:56     浏览: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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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系统感染

艰难梭菌感染

至少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未成形粪便标本中检测到产毒艰难梭菌。

2.经手术(包括内镜检查)或组织病理学检查有伪膜性结肠炎。

报告说明

  • Ÿ艰难梭菌感染诊断标准1中的发病时间:以标本采集时间为准,而非开始出现不成形粪便的时间。
  • 如果额外的肠道病原体被鉴定出并符合胃炎或胃肠道感染诊断,需同时上报艰难梭菌感染和胃炎或胃肠道感染。
  • 按照医疗保健相关感染的重复感染期的规则报告每一例新的消化系统艰难梭菌感染病例。
  • 实验室确定的艰难梭菌感染(CDI)情况分类(如CDI复发、CDI偶发、医疗机构发病、社区发病、社区发病与医疗机构相关)不适用于医疗保健相关感染,包括消化系统的艰难梭菌感染。

 

胃肠炎(不包括艰难梭菌感染)

胃肠炎至少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急性腹泻(12小时以上水样便),且排除其他非感染性因素(如诊断性测试、非抗生素类治疗、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或心理应激反应)。

2.至少具备下述两项症状或体征:恶心*、呕吐*、腹痛*、发热(体温38.0°C以上)或头痛*。

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a.以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的,通过微生物培养或非培养方法,从粪便或直肠拭子中鉴定到肠道病原体。

b.粪标本镜检到肠道病原体。

c.血液或粪便中肠道病原体抗原/抗体检验结果为阳性。

d.粪标本组织培养的细胞病理变化判定系肠道病原体所致。

e.IgM抗体效价达诊断水平或双份血清IgG呈4倍增加。

*无其它明确原因可以解释。

报告说明

  • 此处的“肠道病原体”非肠道正常菌群,而是指经化验、培养的其他肠道致病菌,不仅仅是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耶尔森氏菌、弯曲杆菌属、贾第虫属等。
  • 若病人既有胃肠炎、又有胃肠道感染时,报告胃肠道感染及其发病时间。

 

胃肠道感染(如食管、胃、大小肠和直肠),不包括胃肠炎、阑尾炎、艰难梭菌感染

胃肠道感染,不包括肠胃炎和阑尾炎,至少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经手术或组织病理学检查有脓肿或其他胃肠道的感染证据。

2.患者至具备下列2项局部症状或体征,且与相应的组织或器官感染相符合,包括:发热(体温>38.0°C)、恶心*、呕吐*,疼痛或压痛*,吞咽痛*或吞咽困难*。

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a.以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的,通过微生物培养或非培养方法,从引流液或侵入性操作获得的活检组织或来自无菌放置引流管时引流出的液体中鉴定到病原体。

b.革兰氏染色阳性,或真菌氢氧化钾染色阳性,或引流液或侵入性操作获得的活检组织或来自无菌放置引流出的液体镜检出多核巨细胞。

c.以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的,通过微生物培养或非培养方法,从血液中鉴定到病原体。有感染的影像学证据,若影像学证据不足,结合临床相关证据(即医生治疗胃肠道感染的抗菌药物使用记录)

d.有感染的影像学证据,若影像学证据不足,结合临床相关证据(即医生治疗胃肠道感染的抗菌药物使用记录)

e.经内镜检查有感染证据(如假丝酵母菌食管炎、直肠炎)。

*无其它明确原因可以解释。

报告说明

若患者既有感染性胃肠炎又有胃肠道感染时,仅报告胃肠道感染及其发病时间。

肝炎(急性)

肝炎的诊断须符合以下标准:

1、病人至少具备以下两项症状或体征:发热(体温>38.0°C)、厌食*、恶心*、呕吐*、腹痛*、黄疸*、或之前3个月内有输血史。

且具备下列情况之一:

a.实验室检验急性甲肝病毒、乙肝病毒、丙肝病毒和丁型肝炎病毒阳性,且发病时间与住院时间相吻合。

b.在尿液或口咽分泌物中检测到巨细胞病毒(CMV)。

*无其它明确原因可以解释。

报告说明

  • 非感染性肝炎或黄疸(如α抗胰蛋白酶缺乏症等)不需报告。
  • 因肝毒素所致的肝炎或黄疸(如摄入酒精或醋氨酚过多所致的肝炎)不需要报告。
  • 因胆道梗阻所致的肝炎或黄疸不需要报告。

 

腹腔感染,包括胆囊、胆道、肝(病毒性肝炎除外)、脾、胰腺、腹膜、横膈下腔和其他腹腔内组织和部位

腹腔感染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以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的,通过微生物培养或非培养方法,从腹腔内脓肿或脓性物质中鉴定到病原体。

2.具备以下条件:

  a.经手术或组织病理学检查有脓肿或其他腹腔感染证据。

  b.经手术或组织病理学检查有脓肿或其他腹腔感染证据,且以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的,通过微生物培养或非培养方法,从血液中鉴定到病原体。同时血液中鉴定到的病原体至少含有一种以下病原体:拟杆菌属、假丝酵母菌属、梭状芽胞杆菌、肠球菌、梭状芽孢杆菌菌属、消化链球菌属、普氏菌属、韦荣球菌属或肠杆菌属。

3.患者至少具备两项下列症状或体征:发热(体温38.0°C),恶心*、呕吐*、腹痛*或黄疸*。

并具备下列情况之一::

  a.以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的,通过微生物培养或非培养方法,从引流液或侵入性操作获得的活检组织或来自无菌放置引流管时引流出的液体中(如闭式引流、开放式引流、T管引流、CT引导下穿刺引流。)中鉴定到病原体,或细菌革兰氏染色阳性。

  b.以临床诊断或治疗为目的,通过微生物培养或非培养方法,从血液中鉴定到病原体。有感染的影像学证据,若影像学证据不足,结合临床相关证据(即医生治疗腹腔感染的抗菌药物使用记录)。血液中鉴定到的病原体至少含有一种以下病原体:拟杆菌属、假丝酵母菌属、梭状芽胞杆菌、肠球菌、梭状芽孢杆菌菌属、消化链球菌属、普氏菌属、韦荣球菌属或肠杆菌属。

*无其它明确原因可以解释。

报告说明

  • 本指南第一条诊断标准所指的培养标本应取自腹腔内脓肿或脓性物质(如使用JP或CT引导引流出的脓液)
  • 本指南第三条a诊断标准中所检出病原菌来自于腹腔内非脓肿或脓性物质的标本。
  • Ÿ非感染性胰腺炎(炎症表现为腹痛、恶心、血清高水平胰腺酶相关性呕吐)不用上报,除非能确诊为原发感染源。

 

坏死性小肠结肠炎

婴儿坏死性小肠结肠炎(年龄≤1岁),至少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婴儿至少应有下述一种临床表现和下述一项影像学检查结果:

至少一种的临床表现:

a.胆汁溢出(注释:排除经幽门放置胃管后的胆汁溢出)。

b.呕吐

c.腹胀

d.不明原因血便(无肛裂)

并满足以下任一项影像学检查结果:

a.肠壁积气

b.门静脉积气

c.腹腔积气

2.婴幼儿坏死性小肠结肠炎的手术指征必须满足以下至少一项:

a.外科确诊的广泛性的肠坏死(波及肠范围有2厘米以上)

b.外科确诊的肠壁积气,不论是否伴有肠穿孔

报告说明

坏死性小肠结肠炎的确诊既无部位特异的标本,也无特定的血清学检测标准,但有一个特例为继发于坏死性小肠结肠炎的血流感染。若患者满足下述坏死性小肠结肠炎2条诊断标准中的任一条,则该血流感染被认为继发于坏死性小肠结肠炎:1.采集于继发血流感染归因期的血培养标本中的病原菌被实验室证实为血流感染病原菌。2.通过取自同一天或连续几天不同时机的血液培养出两种或以上的常驻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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