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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素类药物的分级管理

来源:新余市人民医院     作者:新余市人民医院    编辑:新余市人民医院     时间:2019-05-14 08:35:49     浏览:4163

(一)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二)短、中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时,需具备医师职务任职的医师开具,且严格掌握适应症,品种选择原则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品种。

(三)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相应学科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四)先天性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定需三级医院内分泌专业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内分泌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五)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症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六)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的用量。

(七)由药剂人员负责处方检查,对处方中不合理的激素类药物的使用,药剂人员有责任记录并通知医师改正,并定期将情况汇总。

(八)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激素类药品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

(九)未取得执业医师证的医务人员,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十)执业医师必须接受糖皮质类药物合理应用规范的培训,并要进行相关知识的考试考核。

(十一)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半年对各临床科室的激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全院通报检查结果。

(十二)对不合理使用激素类的医务人员将按照《处方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

1、根据《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规定: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方可备血。

4、以上条款不适用于急救用血。紧急用血可以不受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权限及逐级审批限制,但需在用血后两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审批手续。

血浆源医药产品分级应用管理

医务人员要严格掌握血浆源医药产品特别是人血白蛋白等使用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临床使用人血白蛋白,需经过副主任或科主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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