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件公告新余市人民医院血液灌流机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YCX2020-ZX15-01) 的采购公告来源:新余市人民医院 作者:新余市人民医院 编辑:新余市人民医院 时间:2020-09-03 17:04:21 浏览:6501 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余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其新余市人民医院血液灌流机、牙科手机清洗架等设备采购项目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注:以上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询价。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1)所供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货物应具有有效的授权。 (2)①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②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7.1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10日15: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2 询价开始时间:2020年9月10日15:00(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3 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和询价地点:新余市人民医院1号行政楼一楼开标室。 7.4 购买询价文件而不参加询价的单位,请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未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询价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采购单位:新余市人民医院 详细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新欣北大道369号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0790-6651040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北湖西路699号和平国际花园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90-6440033 18979056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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