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件公告新余市人民医院糖尿病足病治疗护理系统设备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来源:新余市人民医院 作者:新余市人民医院 编辑:新余市人民医院 时间:2021-10-15 10:43:14 浏览:2054 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余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其新余市人民医院糖尿病足病治疗护理系统设备等采购项目采取询价等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注:01包为进口产品,有符合条件的国内产品也可参与采购活动。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1)所供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货物应具有有效的授权。 (2)①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②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7.1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15: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2 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5日15:00(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3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和开标地点:新余市人民医院2号行政楼一楼开标室。 7.4 已报名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未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采购单位:新余市人民医院 详细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新欣北大道369号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790-665102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北湖西路699号和平国际花园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90-6440033 18979056809
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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