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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术后镇痛”等 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作者: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编辑:新余市人民医院     时间:2022-03-16 11:21:18     浏览:717

各市、县(区)医疗保障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局属各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生育政策调整的决策部署,营造良好生育氛围,提振女性生育意愿,进一步提升“分娩镇痛”技术医疗保障水平,增强孕产妇就医获得感、幸福感。经研究,在我省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实施“分娩镇痛”技术过程中,将其中涉及的“术后镇痛”项目医保支付类别由“自费”调整为“甲类”(编码见附件),“麻醉中监测”项目医保支付类别由“乙类”调整为“甲类”(编码见附件),以上两项目支付类别限于“分娩镇痛”中使用,其他使用范围仍沿用原支付类别;“椎管内麻醉”项目医保支付类别维持“甲类”不变。

本通知自2022年3月8日起执行。

 

附件:医疗服务项目新增编码(分娩镇痛)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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