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件公告新余市人民医院纯音听阈测听仪等设备采购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来源:新余市人民医院 作者:新余市人民医院 编辑:新余市人民医院 时间:2023-03-08 14:54:18 浏览:927 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余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其新余市人民医院纯音听阈测听仪等设备采购项目采取询价等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 项目编号:01包:XYCX2023-ZX02-01、02包:XYCX2023-ZX02-02、03包:XYCX2023-ZX02-03 2. 采购内容:
注:以上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并且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询价。 3.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3.2-3.6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 其他资格条件: (1)所供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货物应具有有效的授权。 (2)①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②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5.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所投品牌如为中小微企业生产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5.2 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6.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当于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3日17:00时(北京时间)通过邮箱报名,并将授权委托书及联系人电话、营业执照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xycx699@163.com(注明报名项目名称及包号)邮箱确认报名,未报名或缺少上述任一材料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7.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开始时间、地点: 7.1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17日15: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2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3月17日15:00(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3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和开标地点: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北湖西路699号和平国际小区)。 7.4 已报名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请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一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未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8. 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新余市人民医院 详细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新欣北大道369号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790-665102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北湖西路699号和平国际小区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90-644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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