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件公告新余市人民医院红外线治疗仪、婴儿T-组合复苏器等设备采购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来源:新余市人民医院 作者:新余市人民医院 编辑:新余市人民医院 时间:2023-08-15 17:19:36 浏览:782 项目概况 新余市人民医院红外线治疗仪、婴儿T-组合复苏器等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邮箱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3年8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询价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红外线治疗仪(XYCX2023-ZX09-01)、婴儿T-组合复苏器(XYCX2023-ZX09-02)、病床(XYCX2023-ZX09-03)、床垫、(XYCX2023-ZX09-04)、壁挂式等离子空气消毒机(XYCX2023-ZX09-05)、吸顶式等离子空气消毒机(XYCX2023-ZX09-06)、吸顶式等离子空气消毒机(XYCX2023-ZX09-07)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40300.00 元 最高限价:2403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乙方在30天内负责将约定医学装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3.2-3.6仅提供承诺函即可,详见附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6对在“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 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5.其他资格条件:(1)所供的货物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货物应具有有效的授权。(2)①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②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8月16日 08:00时至 2023年8月18日 17:30时 地点: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北湖西路699号和平国际小区) 方式:电子邮箱发至xycx699@163.com报名并获取询价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3年8月24日15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北湖西路699号和平国际小区)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24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北湖西路699号和平国际小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取标准详见询价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新余市人民医院 地址: 新余市新欣北大道 369 号 联系方式:0790-6651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北湖西路699号和平国际小区 联系方式:0790-6440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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