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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医院电子胃镜(项目编号:XYCX2025-Z005)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新余市人民医院     作者:新余市人民医院    编辑:新余市人民医院     时间:2025-04-08 17:21:16     浏览:1000

项目概况

电子胃镜的潜在供应商应按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429930分(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YCX2025-Z005

2.项目名称:电子胃镜

3.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78000.00

5.最高限价:375000.00

6.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元)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电子胃镜

1

378000.00

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R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 ”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以联合体或合同分包措施预留份额的,应提供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或以上)比例,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60%)。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合同分包)。

R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其它特定资格要求:

5.1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5.2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5.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4900:00时至202541523:59时止(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将授权委托书、联系人电话、营业执照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xycx699@163.com(注明报名项目名称)邮箱确认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缺少上述任一材料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42909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3.开标地点: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余市人民医院

地址:新余市新欣北大道369号

联系方式:0790-6651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北湖西路699号和平国际小区东门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8979057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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