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保须知关于医院合并门急诊挂号与诊查费收费项目的通知来源:新余市人民医院 作者:新余市人民医院 编辑:新余市人民医院 时间:2025-10-28 08:26:28 浏览:90 尊敬的各位家属及家属患者: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要求,根据《新余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治疗类、综合诊查类、麻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余医保字〔2025〕27号)文件精神,我院于2025年10月24日开始,患者门、急诊就诊时,只需一次性缴纳诊查费,无需缴纳挂号费,整合前后收费情况详见如下:
此项调整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规范化要求,患者就诊时无医保或不进行医保结算的,诊查费由患者全部自费承担,使用医保结算的,由医保信息系统按医保相关待遇政策结算支付。 温馨提示: 10月24日前已缴费的门诊处方正常执行,10月24日前未缴费的门诊处方,需要医生重新开启,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执行,故建议在门诊开单后尽快完成缴费。 新余市人民医院 2025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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